关于科技创新港校区教职员工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李伟发布时间:2026-03-31浏览次数:10

全体教职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港校区校园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治理管理,规范校园道路交通行为,防范电动车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定》(师大保〔20243号)和《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师大保〔20245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本校区教职员工自有、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统一开展“登记造册、挂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校区将对教职员工自有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统一进行登记造册、挂牌管理。符合以下条件的教职员工,可通过“哈啰校园非机动车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预约申报通行码,具体条件如下:

1.申请人须为科技创新港校区在岗教职员工(含“三保”人员);

2.申请人自有电动车的购买日期须在202641日前(以电动车购买发票、收据等有效凭证开具日期为准);

3.申请人自有电动车原则上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相关要求。

二、办理流程

1.线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哈啰校园非机动车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线上预约申报校园电动车通行码。线上申报时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购车发票(收据)照片,电动车整车照片(含车牌照片)、3C认证合格证照片,申请人的工作证原件照片。

“三保”人员线上申请需要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校内服务机构提供的工作证明等照片。

2.线上审核。对符合办理校园通行码条件的车辆,在申请人提交材料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通过。

3.现场办理。经审核通过的电动车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教职工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三保”人员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明原件)、购车发票(收据)原件、3C认证合格证原件等,驾驶电动车到指定地点现场办理校园通行码。

三、时间安排

1.教职工(含“三保”人员)线上申报时间:202643-12日。

2.教职工(含“三保”人员)现场办理时间:2026413- 17日。

四、现场办理地点

厚泽苑4号书院东南角处。

五、校园电动车通行码管理须知

1.对符合条件的校园电动车实行赋码管理,有效期以教职员工(含“三保”人员)离职时间为限。

2.校园通行码是电动车校园内通行标识。202651日起,无牌照、无通行码、假通行码、通行码有效期满以及违规改装的电动车禁止在校园内通行,并依规进行清理。

3.保卫处有权对校园内的无牌照、无通行码、长期无人使用及严重老化、无法行驶的电动车进行集中暂存、定期清理,暂存期限为一个月。超过暂存期限且经公告公示无人认领的车辆将进行集中报废处理。

4. 离职人员须在离职前将电动车通行码物理终端交回原所属单位在创新港校区的办公室(如餐厅“三保”人员交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科技创新港运营中心等)并解绑线上通行码,不得私自带离校园;已回收的离职人员电动车通行码由各单位交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科技创新港运营中心。保卫处将定期对离职人员车辆权限进行清查和回收处置。

5. 电动车通行码实行“实名登记备案”、“一车一码”,严禁租让、转借、买卖以及“码不对车”等违规行为。对于假牌套牌等有违规行为的人员交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人员及其车辆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 原已办理但因物理终端损坏需更换通行证的职工,可携带旧证到指定部门办理换证。

附件:哈啰校园非机动车辆管理平台-小程序说明书.pdf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

党委保卫部 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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