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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关于第七届“卢锦梭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忠奎发布时间:2014-04-22浏览次数:192

 

根据学校“卢锦梭奖学金” 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现将我院“卢锦梭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音乐舞蹈学院2014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及提交材料: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乐观进取,无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

    2、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各门课程考试成绩80%在85分以上(含85分)。(附成绩单和比例,并加盖学院公章)

    3、硕士研究生应完成的论文初稿(交打印稿),及导师在首页对毕业论文的评价意见。

    4、科研要求:以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交学术论文及成果原件)

      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5、申请者请填写附件1《“卢锦梭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将所交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以免丢失。

    三、名额分配:

    根据设奖单位意愿,今年我院可报1名候选人,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学院组织评审。

    四、时间安排:

    1、4月23日上午11点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音乐楼206(研究生办公室)。

    2、4月底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学院进行终评并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3、5月初举行颁奖大会。

    请大家认真阅读学校关于“卢锦梭奖学金”的评审条件和要求,并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卢锦梭奖学金”申请表.doc

 

 

 

 

                                                                      音乐舞蹈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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