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卢锦梭奖学金” 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现将我院“卢锦梭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音乐舞蹈学院2014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及提交材料: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乐观进取,无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
2、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各门课程考试成绩80%在85分以上(含85分)。(附成绩单和比例,并加盖学院公章)
3、硕士研究生应完成的论文初稿(交打印稿),及导师在首页对毕业论文的评价意见。
4、科研要求:以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交学术论文及成果原件)
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5、申请者请填写附件1《“卢锦梭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将所交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以免丢失。
三、名额分配:
根据设奖单位意愿,今年我院可报1名候选人,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学院组织评审。
四、时间安排:
1、4月23日上午11点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音乐楼206(研究生办公室)。
2、4月底由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学院进行终评并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3、5月初举行颁奖大会。
请大家认真阅读学校关于“卢锦梭奖学金”的评审条件和要求,并完成相关工作。
音乐舞蹈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