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勇担历史使命,奋力书写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认定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26〕74号)要求,按照《学生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办法》(师大学〔2019〕24号)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认定标准
(一)三好学生认定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良好社会风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牢固树立追求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
5.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具有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6.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认定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5.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
7.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认定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
2.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
4.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示范引领效应。
5.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营造温馨和谐的宿舍文化。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身体素质普遍良好,整体精神风貌积极向上。
7.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在评奖学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认定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
2.存在考试不及格。
3.学籍变动未满一年或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完成学业。
4.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
6.消防、实验室、宿舍等方面发生安全事故被通报。
7.班级中有学生受纪律处分、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不得参加先进班集体推荐。
8.学校其他文件明确规定不能参评的。
三、认定名额
1.三好学生认定:各培养单位在学生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认定标准,根据分配推荐名额(附件1)推荐人选。
2.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认定:全日制在校生 2000 人以上的培养单位,可推荐对应名额各 3 个(名);2000 人以下的培养单位,可推荐对应名额各 2 个(名)。报送材料须按优先顺序排序。
3.往年已获评的个人或集体不再参与本次认定。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细化标准流程,严格按照认定条件、标准和程序做好认定和推荐工作,加强过程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要注重实效,以认定工作为契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带动更多大学生向先进对标看齐,练就过硬本领,勇担时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2.按相关要求推荐候选人、候选集体并公示3天,学校审核后将最终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3.各培养单位负责申报材料审查、推荐;经学校复核有不符合推荐标准的,该名额收回作弃权处理,不再递补。
五、材料报送
由培养单位组织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表(附件2、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表(附件4),请注意排序,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装入档案袋(标注单位名称),电子版(以培养单位为单位生成压缩包,以“XX省级评先评优材料”命名)通过U盘拷贝报送至致远楼422室。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5月15日18:00。
联系人:张汪洋 联系电话:0373-3329373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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