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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5-05-06    浏览次数:15

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112号)要求,根据《学生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办法》(师大学〔2019〕24号)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本科生、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动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3.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颁发的荣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

三、指标分配

根据各院(部)毕业生人数实行等额分配,研究生名额由研工部单独通知,具体名额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院(部)推荐的人选对象。

2.院(部)推荐。各院(部)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接受广大师生监督;院(部)经过公示后,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校审核(本科生材料报送党委学工部、研究生材料报送至党委研工部)。

3.学校审核。学校按照评选要求逐一审核推荐材料,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该名额予以取消,院(部)不再递补,审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经公示合格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审批,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4.上级认定。省教育厅对各学校(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已获得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等相关情况的,须撤销其荣誉称号。学校按规定程序报请撤销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各院(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扩大宣传影响,对优秀应届毕业生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抓实优质推介、强化责任监督,按时报送推荐材料。针对本次获评学生要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助推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

六、材料报送要求

1.院(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申报,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见附件样表,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在“院系意见”栏内签署学院意见“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2.将院(部)推荐名单汇总并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见附件,一式一份)。

3.各院(部)在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的基础上,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内容应包含事迹文字材料、图片等用于宣传推介材料,事迹材料应采用第三方人称,突出重点,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4.上述材料电子版随纸质版(加盖公章)于5月9日前,报送至致远楼422室(本科生),文渊楼113室(研究生)。

联系人(本科生):郭委  联系电话:0373-3329373

联系人(研究生):孟玲玲  联系电话:0373-3329236

附件.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中心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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