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03浏览:13设置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518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1.推荐范围: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2.推荐名额: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共6名,其中学校推荐名额4名,各单位最多推荐1,要求符合认定条件的45周岁以下(198011日以后出生);一流创建学科(物理、化学)单列推荐名额各1,要求符合认定条件的40周岁以下(1985 1 1 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有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程序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推荐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专家评议、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数据填报。

四、报送材料要求

1.2025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附件1)电子版1份,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

2.近五年取得业绩情况(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5份;

其中,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学院进行审验,签署经办人员名字并加盖公章。

3. 近五年取得业绩情况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按序装订。

上述材料请于71012:00报送人力资源部(勤政楼106房间)。

联系人:祁巧艳  3327002  张煜  3328873

邮  箱:hnsfdxjfzx@163.com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xls

附件2:近五年取得业绩情况.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20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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