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3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包括“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三类。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为学校在职在岗管理人员。
“河南省优秀教师”的推荐范围为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范围为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管理人员。
推荐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能集中在同一单位,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不推荐评选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曾获得省级教育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等同类型表彰的原则上不予推荐。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推荐。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含副职)不得申报“优秀教师”。
(二)推荐名额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9名。其中,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2名(处级干部最多推荐1名),优秀教师6名(至少推荐1名“双一流”建设学科教师和1名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思政工作者),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1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5月),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具体条件见附件。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自行申报、单位推荐、公示。
(二)学校组织评审提交省级初审。
(三)根据初审意见,学校公示。
(四)省级组织评选、公示及实地考察。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纸质材料各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二)支撑材料:所填报的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优秀教师候选人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证书原件由各单位审核,复印件需审验人签字盖章。
以上证书复印件请装订成册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称号等),于6月23日18:00前报送至勤政楼106,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水文雯 联系电话:3328873
电子邮箱: 2016042@htu.edu.cn
附件:1.评选条件.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教师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