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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22 浏览量:9493


各学院、各培养单位、2025届毕业生: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45号),规范有序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5届毕业生(含本硕博)人事档案由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学生档案部统筹组织,各学院负责材料装档、审核及邮寄转递工作。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或保管,须使用统一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通过指定渠道转递。

二、具体工作规范

(一)档案材料整理与装档

1. 材料准备与审核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完成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审核和装档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杜绝“造假”“漏装”“错装”。

装档完成后,由学院辅导员领取档案袋及封条,对档案转递“三联单”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完成封装。

2. 调档信息管理

档案助理职责:各学院需指定档案助理(经专项培训的档案员),负责录入调档信息“总表”(附件2)、生成“批次表”(附件3)及“三联单”,并按培训要求制作地址单。

材料提交:

批次表”电子版及“转快递员表”(附件4)纸质版(需辅导员与快递员签字)需交至图档中心学生档案部存档,以备录入档案管理系统。

升入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需单独汇总《升入本校汇总表》(附件5,档案不得邮寄,由毕业辅导员与本校研究生辅导员/秘书对接转递,附件4签字双方调整为“毕业生辅导员”与“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二)档案转递渠道与要求

1. 转递方式

档案统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由学生档案部协调邮政公司提供外包装袋(已加盖学校毕业档案专用章),各学院辅导员负责封装与集中交接。严禁使用其他快递渠道,确保档案安全可追溯。

2. 不同就业类型转递规则

就业类型

调档凭证

档案接收单位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就业单位调档函

就业单位人事部门

考研升学

升学院校调档函

升学院校研究生招生/档案管理部门

非公单位、灵活就业、自主创业

调档申请承诺书(附件1

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人社部门

暂未就业

本人申请

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

特别提醒:

转递前须与接收单位确认接收要求,避免退档。填写《档案转递申请承诺书》时,“转移地址”需精确至/县人才交流中心。

定向生档案按招办定向协议执行,不得转至原籍。

3. 特殊要求处理

若调档凭证(调档函/承诺书)中注明特殊操作(如档案袋备注信息、粘贴调档函片段、外包装袋盖章等),须严格按要求执行,否则可能导致拒收。

(三)档案留存限制

因国家取消就业报到证(两年后不再自动回原籍)及库房空间限制,除特殊原因外,2025届毕业生档案须全部转递。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更利于工龄计算、查档利用及材料补充。

(四)培训与咨询

学生档案部已对各学院辅导员及档案员开展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材料整理、转递流程等。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辅导员或档案员,亦可直接咨询学生档案部。

三、时间节点安排

集中转递时间:预计20257月下旬前完成邮寄,具体时间以2025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工作群”通知为准。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各学院需在转递前3个工作日完成调档信息表、交接表等材料的提交。

四、档案去向查询与跟踪

1. 快递单号获取:档案与邮政公司交接后,单号将通过2025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群”发布,辅导员需及时转发至班级群。

2. 跟踪要求毕业生须在12个月内EMS查询期限)通过单号跟踪档案状态,保存投递截图。务必在档案寄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接收单位确认档案是否送达,如有异常及时反馈学院及学生档案部。

五、工作责任与纪律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档案转递工作,设置专用场地与档案柜,指定专人负责。移交或邮寄时,须认真清点、签字确认,确保档案安全无误。对违规操作导致档案问题的,将严肃追责。

六、联系方式

学生档案部:尚清江 岳凯峰

电话:(0373)3328019

办公地址: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档案馆103室


附件:

1.《档案转递申请承诺书》(2025版).docx

2.《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统计总表》.xlsx

3.《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档案第X批转递信息表》.xlsx

4.《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档案转邮政快递信息表》.xlsx

5.《2025届毕业生升本校汇总表》.xlsx

6.《档案邮寄地址自动生成模板》.docx

7.《档案邮寄转递单(三联单)自动生成模板》.doc

8.2025届毕业生档案装档工作注意事项.docx

9.2025届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注意事项.docx


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

202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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