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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1    浏览次数:60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豫科〔2025〕13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和要求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可以通过单位与专家两个渠道提名。

      (一)单位提名

      单位提名指标参考近三年提名指标、资格审查、科研诚信和获省奖因素等实施动态管理。

      1.提名单位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单位或团体组织,提名单位范围参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

      2.提名奖种

      提名单位应当坚持提名项目质量,按比例科学合理选择提名项目的奖种和等级;实施分类评价,支持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适当提高省自然科学奖和省技术发明奖提名比例;服务于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名企业主持项目应占较大比例。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各提名单位限提名1人,要注重提名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创新工作并取得重大成就,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 出杰出贡献的一线科学家。

      (2)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遴选机制,坚持优中选优,提名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对推动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产生预期可见的、有重大应用价值的优秀科技成果。

      (3)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提名数额不限,要注重提名在合作研究与技术开发,培养人才,促进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二)专家提名

      专家提名的奖种包括: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除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外,其他提名专家应长期在豫工作。提名规则参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附件5)及如下要求:

      1.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或候选人,不得参加本人提名项目所在评审组的评审活动。

      2.提名专家及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年龄计算均截止至2026年1月1日。

      二、被提名项目(人)基本条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被提名项目(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是培育和践行科学家精神的典范;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为推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已连续在我省工作满10年以上,并将继续服务河南发展。

      2.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与河南省的合作须满3年以上,合作协议日期应在2023年1月1日前。

      3.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4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4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食品、新药、医疗器械、人类遗传资源、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通信设备、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4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4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的发明人(或权利人),其中第一完成人至少有一项排名第一的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等),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

      9.2025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0.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12.国家公务员和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

      13.不得提名涉密项目;不得提名未经国家许可应用的技术成果。

      14.提名单位应按照属地和主管原则提名。以第一完成单位为准,省辖市、县(市)不得提名非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完成单位的项目;其它提名单位不得提名非行政主管或本系统内非业务指导的完成单位的项目。

      15.2025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6.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17.提名项目应注重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实质性贡献,同一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其中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位对项目创新成果贡献应占较大的比例。

      18.提名书中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的发明人/权利人/起草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证明材料存档备查,作为异议处理的重要依据。

      19.被提名项目中的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存在未解决争议的,不得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20.被提名人应当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行为品德。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与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

      21.满足《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其他规定。

      三、提名步骤

     (一)提名申请

      1.提名者获取提名用户名和密码

      (1)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单位或团体组织等往年的提名单位用户名和密码保持不变。

      (2)专家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提交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纸质版须所有提名专家本人签字原件(一式一份),并提供专家提名资格佐证材料(如院士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省科技厅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提名资格的,向提名责任专家分配用户名和密码。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4日。

      2.提名者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

      提名者使用省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网(http://jl.hnkjt.gov.cn/),点击“生成提名指标”,每一对提名号和校验码对应一个提名项目。

      3.完成单位在线填写提名书

      完成单位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网(http://jl.hnkjt.gov.cn/)→管理系统(注册或登录),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提名书材料。

      (二)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者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须按照《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及提名单位公示情况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提名单位分别存档备查。

    我校教师如果参与2026年度省奖提名(无论我校是否为主要完成单位,提名信息都需要进行公示),请参与老师于4月26日前将相关公示材料(内容详见附件2)发至学校科技处工作邮箱(kejike@163.com)。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者要按照《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2.提名书应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或主要技术发明或主要科技创新内容,并详细阐述重要科学发现或主要技术发明、主要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依据或科学逻辑。

      3.要根据提名项目的科学发现点、技术发明点、科技创新点,在提名系统中慎重、准确选择“学科分类名称”,最多可选择2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4.提名者应对提名书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称谓必须与身份证、单位公章一致,提名者应实事求是填写提名意见和提名等级,提名等级须在“项目基本情况”栏勾选,“提名意见”栏内“____等奖”会自动生成,不需另外填写。提名者建议“提名该项目为___等奖”不得出现在提名意见正文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本人签名须用楷体。

      5.提名书分为电子版提名书和纸质版提名书。电子版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应通过提名系统在线填写、上传和提交。电子版提名书一经提交,不允许修改(务必确认无误后再网上提交)纸质版提名书主件须在电子版提名书经提名者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并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提名书和电子版提名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6.纸质版附件前须增加附件目录,编写附件页码。附件目录的论文部分应标注其所属范围(如中科院JCR分区,中文核心/科技核心等,以发表时的所属范围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中科院JCR分区、SCI论文、EI论文须提供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JCR分区须采用论文发表当年的中科院期刊分区标准。核心期刊论文也可以提供期刊当年封面复印件(确认该论文入选核心期刊)。附件中推广应用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单位提名

    我校科技成果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厅提名。通过省教育厅提名的科技成果须参与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成果评定,省教育厅依据评审结果分配指标、提名等级,并安排材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2.专家提名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纸质提名书1份。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再另加封面。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3.提交材料

    报送的材料包括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纸质提名书1份。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再另加封面。

      4.其他情况

      (1)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的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项目完成人语音讲解,并在PPT首页注明讲解人姓名,要求为第一完成人),作为提名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

      (2)软科学类项目需附1套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提名系统上传《研究报告》(PDF格式);科普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3)每个提名项目的全部提名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提名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提名材料概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提名时间及地点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网络提名系统开放时间:4月7日至5月14日18时。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网网址:http://jl.hnkjt.gov.cn/。

      纸质提名材料报送时间:5月20日至5月22日。(专家提名按照此时间提交纸质材料),其他提名渠道的材料报送时间,需按照各提名单位的具体时间安排提交。

      报送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2号楼902房间(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371-65953242、65991275

      提名系统技术支持:0371-65974111

      纸质提名材料报送:0371-65995172、65974075

    学校联系人:王   电话:3326218

    学校工作邮箱:kejike@163.com

    附件:

        1.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2.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公示内容

        3. 2026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4.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2026年度)

        5.《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

                    科技处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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