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第五届“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的通知

时间:2025-04-16浏览:10设置

校内相关单位:

卢锦梭先生是我国著名物理化学家、教育家,更名后首任校长,多年担任河南省化学会理事长、名誉理事长,在溶液化学诸多领域造诣精深、成就卓著,为河南省教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化学化工学院78级校友、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冬青博士是卢锦梭先生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并曾在化学学院工作。导师的教诲和培育对其成长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魏冬青博士现供职于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及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任上海交通大学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怀着感谢师恩、回报母校的心情,20214月魏冬青董事长代表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共同协商,决定在原“卢锦梭奖学金”的基础上设立卢锦梭奖教金并命名为“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奖教金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届。现就学校评选第届“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与对象

 “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前三届从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职教师中评选,第四届将评选范围涵盖学校所有理工科学院、实验室。根据捐资方意愿,自2025年第五届开始将评选范围扩大至学校所有教学科研单位。具体包括: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学院、水产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文学院、教育学部、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法学院、社会事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学院以及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

已经获得过“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表彰奖励的教师不再参与评选。

二、奖励指标与金额

上述学院)、实验室根据申请者情况向学校择优推荐每个单位限推荐1

本届“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奖教名额为6名,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民币/人。

三、推荐标准和条件

被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以上,其中第一条必备:

(一)师德高尚、师风优良,能自觉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是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与典范。

(二)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是教书育人的楷模与典范。

(三)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是科研创新的楷模与典范。

(四)忠诚担当、锐意改革,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管理方式先进、管理业绩突出,是管理服务的楷模与典范。

四、推评程序和要求

(一)按照工作计划,学校发布相关评选通知。

(二)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积极宣传组织,并进行初评。

(三)学院对拟推荐到学校的参评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

(四)学校组织推荐评选、公示并报基金会备案。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对要提交的材料进行初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422下周二前将推荐人相关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勤政楼106办公室)。

报送材料包括:

    (一)《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申请表》(附件1签字盖章的纸质版7电子版发送至2016042@htu.edu.cn

被推荐人选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

《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

六、联系方式

党委教师工作部  水文雯    联系电话:3328873

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  张静   联系电话:3329022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教师中心

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

2024415   


附件:

1.“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申请表.docx

2.“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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